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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万吨/年污水处理装置三效蒸发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发布时间:2018-6-8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万吨/年污水处理装置

 

 

 

三效蒸发项目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FYLG40-20180529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6


 

1.       概述

此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用于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万吨/年污水处理装置三效蒸发项目。

1.1.    工程名称:130万吨/年污水处理装置。

1.2.    项目名称:三效蒸发项目

业主名称: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装置地点:沧州市临港化工园区

1.3.    卖方应根据附图一“界区划分图”附录二“首页图”附录三“现场安装位置平面布置简图”以及本文件其他部分中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买方验收。

1.4.    卖方所有工作(见1.3)须能保证此三效蒸发项目完成后,满足买方要求。即使在本协议、投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在三效蒸发项目设计、制造、采购、调试全过程中,若卖方或买方发现的任何缺项、问题等预计不能满足买方要求的事项,卖方均应无条件、及时的完善。

1.5.    卖方或卖方的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资质,具备类容器及G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1.6.    对于涉及到本项目但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未提及的内容,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知询权,同时对于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解释权。

2.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2.1.    本招标项目为1套三效蒸发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处理能力kg/h

备注

最小

正常

最大


1

三效蒸发装置

4000


8000

要求:

蒸发冷凝液中含盐≤500mg/l

根据设计基础里的工况,产出合格硝酸钠,杂盐。


注:三效蒸发装置处理能力按进料流量计;装置年操作时间 8000 小时。

其它需求:

a)       三效蒸发装置内的管道,阀门,控制仪表等;

b)      三效蒸发装置内的用于操作及控制的电缆,就地仪表,开/停开关等;

c)       与外设电器及仪表控制相联的接线盒等;

d)      保温等不在供货范围内,但卖方应给出保温要求及技术指标;

e)       卖方负责三效蒸发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合格工作。

f)        土建专业卖方负责提供土建施工图,买方负责土建施工。

2.2.    技术要求

2.2.1. 总则

三效蒸发项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下列原则和规定:

2.2.1.1.            本规定为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环保)对废水三效蒸发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必须满足其要求。在遵守现行有关的三效蒸发项目标准、规范、规定的原则下,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对在三效蒸发项目设计与制造、检验和试验、涂漆与包装运输、性能保证等方面提出了补充、强调或限制性的说明。

2.2.2. 卖方必须对本次招标三效蒸发装置的性能负责,并保证在三效蒸发请购文件中规定的工况下整个装置均能安全、稳定、高效、连续地运转。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装置使用寿命最少为 10 年,且不间断连续操作最少为 1 年。

2.2.3. 只有经过实际生产验证的好用的设备才可被本项目接受。在相似的操作条件下,至少已经正常运转两年以上的设备方可被认为是经过实际生产验证的设备。未经实际生产验证的新产品将不能被采用。

2.2.3.1.            标准规范、法规

1)本机械设计、制造和检验,除符合国家和卖方的标准以外,还应遵循丰源环保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说明,遵照丰源环保提供的文件、资料、说明,并不能免除卖的责任、承诺和其它义务。除了合同中另有要求外,均必须采用合同签定时的最新版标准规范;

2)卖方有责任确保设计、材料、制造和检验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规定;

3)当丰源环保的文件、资料、说明与规范标准有矛盾时以国家规范为准,当规范之间有矛盾时原则上采用最严格的条款;

6)若卖方发现丰源环保的招标文件之间相互有矛盾,应按下列优先顺序执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同时卖方应及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方式提出,以供丰源环保确认。

2.2.4. 材料、接管法兰标准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要求:三效蒸发项目内加热器、冷却器、蒸发室,槽罐,连接管道等设施使用碳钢材料,加热器换热管规格要求为Φ38x3;强制循环泵和其余的输送泵过流部件的主要材料采用304材料,泵壳部分使用碳钢材料。本次项目中符合压力容器标准的设备,必须附带质量证明书。

卖方选材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性能要求,如要求材料代用时,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材料代用的原因并提前征得丰源环保正式同意。

2)卖方用以制造的所有原材料均应为新材料,并应有原材料产地发出的材料合格证,根据相应的规定给出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丰源环保提出要求做的检测和试验项目合格证明也应包括在内;

卖方应保存上述合格证明的原件,同时应将一份复印件发送给丰源环保。

3)除另有规定以外,所有对外联接的法兰,一律按 HG/T20592-2009 RF欧洲 B 系列法兰标准执行。

2.2.5. 强制循环泵

指定使用适用于本招标项目所属行业的好用的行业知名品牌。

2.2.6. 电气要求:

190KW 及以上电动机接线盒应设置两个电缆进线孔。

2)小于200KW 电动机由 380V 电源供电;大于等于 200KW 电动机由10kV电源供电;防爆等级:dIIBT4;绝缘等级:F

3)电机指定品牌为:衡水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猛牛牌。

4)变频器指定品牌为:安川。

5)电气元器件指定品牌为:上海人民。

2.2.7. 仪器仪表要求:

(1).  所有现场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绝缘等级:F

(2).  气动调节阀品牌:浙江永盛

(3).  远传仪表变送器品牌:重庆横河川仪

(4).  远传温度(PT100)热电阻品牌:北京上润中仪科技有限公司

(5).  就地温度、压力显示仪表品牌:上海自动化仪表四厂

2.2.8. 工程单位要求

卖方技术文件的计量单位除温度、压力外均采用SI制。温度采用摄氏度;压力单位采用兆帕(要求使用表压)。

3.       设计基础

3.1.    废水来源(仅适用于下述工况1

废水首先经过锰砂过滤器除去残留的铁离子后进入超滤系统,经过超滤系统除去悬浮粒子,胶体等,进入超滤产水池中。启动输送泵,将废水打入纳滤膜中;待膜管中充满料液后,启动高压泵,在压力的作用下,单价盐及小分子及水过膜进入滤出液管道,进入下一工艺处理,截留的硫酸钠二价化学物质的浓缩液进入生化系统。

纳滤产水主要为硝酸钠,进入两级反渗透,将硝酸钠逐级进行浓缩,浓缩液进入三效蒸发装置。

3.2.    三效蒸发工艺选型

本项目要求使用三效强制循环蒸发工艺,能做到盐水分离,产出合格凝水,硝酸盐及杂盐。

现场设置PLC控制柜,控制柜预留本系统进DCS的接线口,卖方负责编写通讯程序,最终实现该控制引入我公司已有的DCS系统,实现DCS控制。

3.3.    工艺物料进料技术指标

3.3.1. 工艺物料进料量

三效蒸发装置浓水进料量为 最小4000kg/h, 8000Kg/h(最大)

3.3.2. 浓水中各离子含量(以下2种工况,请投标方在技术标书中体现2种工况的技术方案、详细设备列表,及各种消耗,产水,产盐等情况)

工况1.

名称

含量

备注

钠离子

足量


硝酸根

45000-70000mg/L


硫酸根

2000-3000mg/L


TDS

63000-100000 mg/L


cod

600mg/L


工况2.

名称

含量

备注

钠离子

足量


硝酸根

52800mg/L


硫酸根

24000mg/L


TDS

110000-120000   mg/L


cod

600mg/L


注:工况2中要求投标方技术文件中体现三效蒸发装置脱除硝酸铵后剩余的硫酸钠浓水的量和硫酸钠含量。

3.4.    三效蒸发装置出料技术要求

蒸发凝液

含盐量≤500mg/L

硝酸钠

执行GB/T4553-2016 合格品标准。具体为:硝酸钠(NaNO3w/%≥98.0;水分w/%≤2.0;亚硝酸钠(NaNO2w/%≤0.10;碳酸钠(Na2CO3w/%≤0.10;铁(Fe), w/%≤0.005;松散度w/%≥90。

杂盐

不要求

3.5.    公共工程规格

1)电力,380V10KV50 Hz3 相;

2)蒸汽:

压力

温度


0.6MPa(G) 

165(max)


3)循环水:上水0.3MpaG32℃,回水0.1MpaG42℃。

4)新鲜水

界区供水压力       0.2MPaG

界区供水温度       常温

pH   6.5~7.5

5)脱盐水

界区供水温度       常温

压力     0.4MPa(G)

设计压力  0.6MPaG

pH   7.0±0.5

电导率       1 s/cm              

6)氮气(纯度 99.8%                          

压力:       0.6MPa(G)                    

设计压力:    0.7MPa(G)                    

温度:       环境                  

7)仪表用压缩空气(至界区)                          

压力     0.6MPa(G)                    

设计压力:    0.7MPa(G)                    

温度     常温                  

常压下露点    -40                

质量     无油无尘 

3.6.    装置消耗定额

(该内容由卖方补充,同时提供保证值)

3.6.1. 公共工程的消耗量

包括:循环水、蒸汽、压缩空气、仪表空气、氮气等。

3.6.2. 电的消耗量

3.7.    装置排出物

(该内容由卖方补充)

3.7.1. 液态排出物

(需注明为间歇还是连续,及详细物料组成)

3.7.2. 气态排出物

(需注明为间歇还是连续,及详细物料组成)

3.7.3. 固态排出物

(需注明为间歇还是连续,及详细物料组成)

3.8.    装置定员

(该内容由卖方补充)

3.9.    建厂工程地质及气象条件

3.9.1. 工程地质

本工程厂址位于沧州市临港化工园区石油化工区内,地处华北平原东端、渤海西岸,为一个广袤平原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微微倾入渤海,位于大陆和海洋交接处。地貌特征主要为内陆地貌和海洋地貌。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中生代以来发育的新华夏系北东向断裂结构的黄骅凹陷区,凹陷西侧与沧县隆起相邻;东侧北段临渤海,东侧南段以赵家堡——盐山断裂与呈宁隆起和惠民凹陷分开。在凹陷内部,平行于坳陷轴向的张性断裂发育,又由几个次级凹陷组成,在黄骅境内基岩埋藏深 2000m 左右。最上一层以第四纪海相沉积为主,夹有三次河湖相沉积的松散层。自下而上分为四个段:下更新统、中更新统、上更新统和全新统。      

3.9.2. 当地气象条件

本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气候区,因濒临渤海湾而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春秋季多风沙,夏季潮湿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季气候特点是升温快、降雨少、日照强、风速大、气候干燥,是一年中气温差最大的季节,一般在 12℃以上,春季相对湿度属全年最小时期,平均仅 54%左右。夏季湿热多雨,高温、冰雹天气时有出现。秋季秋高气爽,风微天晴。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整个冬季受大陆冷高压控制,盛行寒冷的西北风和东北风,伴有寒潮。主要气象数据如下:        

1)气温          

年平均气温    12.1

最冷月平均气温  -4.5 

最热月平均气温  26.4

极端最低气温       -19.0     

极端最高气温       41   

2)积雪、冻土          

历年最大积雪厚度    15cm  

基本雪压值    7.9N/m2   

平均冻土层深度  0.478 米(地面以下)

最大冻土层深度  0.52 米(地面以下)

3)气压          

年平均气压    101.5 千帕    

4)日照          

年平均日照时数  2755 小时     

月平均最大日照时数      289.6 小时     日均 9.3 小时

月平均最少日照时数

188.1 小时

日均 6.1 小时



≤-10期间日照时数

1700 小时




5)降雨








年平均降水量

627 毫米(夏季:75%;春季:10%;秋季:

13%;冬季:2%








年最大降雨量

1343.5 毫米




年最小降雨量

247.1 毫米




日最大降雨量

286.8 毫米




小时最大降雨量

78.6 毫米




年平均降雨日数

69





6)风力与风向








年平均风速

4.2 /




年最大瞬时风速

40 /秒(1950 年)



累年平均最大风速

12 /




10 分钟最大风速

22 /秒(1970 年)



春季主导风向

西南风





夏季主导风向

东风






冬季主导风向

西北风





全年主导风向

西南风

频率 18%



基本风压值

251N/m2




7)雷暴日数








年平均雷暴日数

30 天(一般发生于 4-10 月份)


最大暴雨过程总降水量

500 毫米以上




3.9.3. 其他条件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VI 度(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 50 米,由场地原位测试试验结果估算地表下 20 米深度内的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值为 150~160m/s

4.       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4.1.    本次招标三效蒸发项目的设计、制造、验收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进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本技术协议的执行标准: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石油化工建设部分);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管壳式换热器》GB151-1999;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4735-1997;

《钢制卧式容器》JB/T4731-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2003;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

《承压设备无损检验》JB/T4730-2005;

《钢制化工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2000;

《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定》HG20580-1998;

《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HG20581-1998;

《钢制化工容器强度设计计算规定》HG20582-1998;

《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HG20583-1998;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HG20584-1998;

《钢制低温压力容器设计规定》HG20585-199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板带》GB/3274-2007;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2007;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4726-2000;

《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JB4728-2000;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GB9948-2006;

《输送流体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

《钢制对焊无缝钢管》GB12459-2005;

《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JB/T4746-2002;

《压力容器法兰》JB/T4700-4707-2000;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20592-HG20635-2009;

《钢制人孔和手孔》HG/T21514-21535-2005;

《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GB16749-1997;

《容器支座》JB/T4712.1~JB/T4712.4-2007;

《补强圈》JB/T4736-2002;

《磁性液位计》HG/T21584-95;

《玻璃板液位计、玻璃管液位计》HG21588-21502-95;

《设备吊耳》HG/T21574-2008;

4.2.    焊接必须由具有相应焊接资格的操作工进行;公差符合有关图纸中给出的公差值以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4.3.    制造过程的检验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射线检验、磁粉检测,根据图纸中规定,按JB/T 4730.1-4730.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有关规定执行。 

4.4.    以上所有标准与规范如有最新有效版本,均按现行最新有效版本执行。 一般要求: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提供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买方知道与否,卖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买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标准优先原则:  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如有新版本,应以设计合同签订所依据版本为准。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当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要求时,采用有利于保证设备质量性能的较高要求的标准。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       卖方的服务及供货范围

5.1.    服务内容

(1)              卖方负责三效蒸发项目内全部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买方验收,培训、交付买方使用的全部工作。

(2)              卖方负责三效蒸发项目安装工作中特种设备的报检报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3)              自控专业的全部工作由卖方负责。本项目现场设置PLC控制柜,控制柜预留本系统进DCS的接线口,卖方负责编写通讯程序、最终实现该控制引入我公司已有的DCS系统,实现DCS控制。

(4)              电气专业买方仅负责将电源送至卖方配电柜。

(5)              本项目土建施工图由卖方提供,土建施工由买方负责。

(6)              项目内保温设计由卖方负责完成。

(7)              项目完工后,买方提供完整交工资料。

5.2.    设备供货范围

三效蒸发项目内全部设备、仪表、控制柜、操作柱、设备框架平台等及开车所需润滑油和其他随机备件。

含三效蒸发装置进水缓存罐10m31台及进水泵2台(一开一备)。

说明:三效蒸发项目卖方应提供包括以上各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能确保三效蒸发装置正常操作和安全运行的所有主要的设备、内部连接管线、配管、阀门、仪表等。

5.3.    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a)       三效蒸发项目详细工艺说明。

b)      P&ID.

c)       物料平衡(包括主要物料的装置的消耗定额及保证值、压力、温度、流量、组成等)。

d)      工艺控制说明。

e)       公用工程消耗清单。

f)        三废排放清单(包括正常及冲洗峰值流量)。

g)       静设备蓝图(6份)。

h)      动设备使用说明书。

i)         设备布置图(6份)。

j)         本项目操作规程(签字版3份,电子版1份)。

k)       安全操作法(签字版3份,电子版1份)。

l)         本项目详细设备清单(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

m)    全部施工图(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施工蓝图6份,CAD电子版一份)

本项目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各项。

6.       卖方提供工程文件审查程序

6.1.    合同签订时,对卖方提交的工程文件的审查:

1)所有交付给丰源环保的文件和图纸应分类注明“供参考”、“供批准”、“供确认”和“最终文件”的字样;

2)丰源环保对卖方的文件和图纸审查完毕后,应给出审查意见,返回给卖方。卖方应在丰源环保同意的时间内,将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文件和图纸,注上“供确认”的字样,重新交付给丰源环保;不因买方的审查或按买方审查意见进行的所有修改,而减少或减轻卖方所负的任何责任。

3)卖方在交付经修改的文件和图纸时,应将修改过的部分清晰地标住出来,其复印件用红色标记;

4)卖方在交付经修改的文件和图纸之前,应仔细检查文件和图纸上的每个数据,以避免简单的错误和与其他文件和图纸存在矛盾之处;

5)对会影响丰源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进度的变更,卖方应预先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丰源环保,并须得到丰源环保认可;

6)卖方“供批准”的文件和图纸经丰源环保批准后,即可作为“最终文件”交给丰源环保;卖方应提供六份工程文件资料,其中四份给丰源环保,两份随设备装箱,所有工程文件资料提供给丰源环保一份电子版文件;

7)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内容准确、一致、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7 个日历日内向丰源环保提供全部满足三效蒸发项目土建基础设计的设计资料,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丰源环保提供全部满足工程设计的其它技术资料供给丰源环保及丰源环保方确认;资料清单见 5.3

6.2.    卖方应提交的资料清单内容(满足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三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配合工程设计的相关资料。

2)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如下: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3)施工、调试、运行、项目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如下:

a、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b、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细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c、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d、卖方应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4)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7.       质量控制和检验

7.1.    卖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要进行质量检验和测试,出厂要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

7.2.    检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设备符合图纸和规范中的要求,丰源环保在制造阶段派驻监理人员参加试验或由丰源环保一方进行试验并不能免去卖方的责任;试验一般应由卖方进行;丰源环保保留到场监理的权利;请购文件中规定的检测、控制和试验项目应理解为最低要求;因为卖方对整个供货负责,对于必要的附加检测和试验应先通知丰源环保,并在实施后向丰源环保提供结果。

7.3.    卖方对丰源环保监理人员的义务

(1)              卖方应允许监理人员自由介入与供货和制造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在制造过程中,监理人员有权进入车间的各部位进行检察;(2)卖方应将工作进度通知监理人员,并在检测或试验实施以前将实施日期提前提前 2 个月通知给监理人员;

(2)              除了另有说明外,检验工作不得妨碍车间内的制造工作;

(3)              卖方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帮助,并提供试验所需仪器,以便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4)              除了另有说明外,卖方应负责根据规范、丰源环保要求以及设备安装法规进行各项检验,并负责费用;

(5)              在制造过程中卖方若采用保密或专利的工作程序,其检测过程中上述内容应对监理人员开放;

(6)              在试验过程中,卖方应提供与资格、检测、试验有关的技术文件,若上述文件未提交给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可以拒绝设备的最终验收。

7.4.    分包

1)卖方应向丰源环保保证分包商已得到与供货有关的最新版本的文件;

2)与分包订单有关的检验项目应由卖方负责,丰源环保有对分包商监督的权利、参加“监理数据单”中试验项目的权利或在监理过程中批准的权利;

3)在以上过程中应始终有卖方的一位代表在场;

4)卖方在订购材料时应与分包商商定,丰源环保的监理人员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出入其车间以便执行各项检测、控制和试验工作。

7.5.    卖方应实施的检测和试验项目

1)卖方应具备自己的制造控制、试验体系,以保证材料、半成品、划线、成型及修复、试验及检验的准确;

2)卖方使用的一系列检验控制、测量和实验仪器,均应具有主管机构颁发的合格证;

3)卖方应具备一套保存射线胶片的装备,以及保存试验文件的档案。

7.6.    丰源环保的检测和试验

7.6.1. 丰源环保的工作范围

1)保留在制造过程中随时派代表至卖方或分包商的工厂,以核查规范及规定的执行情况并检查供货进度的权利;

2)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数据表”中所列的项目进行监督和试验,为保证容器制造符合图纸、技术规定、规范及订单中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核查和试验;

3)材料应根据相应的技术规定或标准进行试验,包括丰源环保要求的、设备规范要求的及当地法规要求的附加试验;

4)当监理人员发现共性的缺陷时,经过适当的调查,可要求卖方重新认证其制造规程;

5)监理人员有权“目击”制取试样,可以做式样标记,并参加试验;

6)在特殊情况下,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检测壳体、封头、接管或其他结构的厚度。

7.6.2. 若发现有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缺陷与规范可接受的指标相近时,监理人员可要求对有缺陷的区域和其它部位进行重新检测。

7.6.3. 未经用户到场监督的试验应作文件记录。监理人员将核查实验是否符合技术条件、图纸、规范和订单中的其他要求。

7.6.4. 除了另有说明或要求外,监理人员应做到:

查看设备材料牌号的正确性

查看设备内、外,并核查尺寸

参加水压或气压试验

8.       质量保证及服务

8.1.    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本项目考核验收合格后一年。

8.2.    质量保证

8.2.1.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设备将保证不存在设计、材料和制造的缺陷。

8.2.2. 三效蒸发项目卖方在技术标书中应提供系统各性能保证值,且该保证值只能是符合或高于 GB 标准的性能保证值。

8.2.3. 三效蒸发项目不间断连续运行的时间应按 API 标准最新版的要求,最少 1 年的不间断连续运行时间。

8.2.4. 卖方应保证本项目三效蒸发装置处理能力、产品质量以及能源消耗达到设计指标。

8.2.5. 卖方应保证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零部件质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由于设备的质量和技术等问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8.2.6. 卖方保证提供的三效蒸发装置能够满足长期连续运转需要,保证采用的蒸发结晶技术能使装置运行平稳,每年连续工作时间≥8000小时,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设备设计寿命10年。

8.2.7. 在保证期内因三效蒸发项目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更换后机械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 退货处理:卖方应退回买方支付的设备款,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更换设备:由卖方承担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8.2.8. 在设备调试阶段,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调试。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达到买方现场。

9.       设备进厂验收 

9.1.    卖方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测不应视为最终检测。卖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

9.2.    设备到现场后,买方验收,卖方派遣人员参与(如卖方不派人员参与验收可委托买方进行验收,但结果要以买方最终验收为准)确认装箱数量和设备完好情况。

9.3.    货物及服务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和检验按以下文件执行:《三效蒸发项目请购文件》《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化工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1991.电气、仪表设备进场标准执行行业内及国家相关标准。

10.   项目性能考核

10.1.        三效蒸发项目能够安全,连续稳定运行72小时,处理水量,出水标准,出盐标准达到《三效蒸发请购文件》的要求。

10.2.        能源消耗达到设计指标。

10.3.        设备、电气,仪表设备性能达到设计指标。

11.  项目验收

卖方向买方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买方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法律法规对本次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卖方无条件进行整改。

12.  标准规范

遵循相关最新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卖方必须使其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符合指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法规的要求。

13.  包装运输

1)防腐、防锈和涂漆

设备的外壳及连接件均应加工处理。所有裸露在外的碳钢或铸铁表面均应抛光除锈,锈等级达到规范要求,除锈后立即喷涂底漆,结构件焊接拼装后涂面漆,漆膜总厚度为标准规范规定的厚度。

2       包装运输要求

卖方应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彻底清洗,去除金属杂物(如焊渣等),外表面进行防护处理;设备的所有内部零件和外露的机械加工表面均应喷涂合适的且易于清洗的防锈剂防护以适应长距离运输的要求。对重量超过5吨以上的货物,应表明中心所在位置。本设备的包装箱内部应提供安全可靠的保护和固定措施。包装箱应结构坚固,表面清晰的标明合同号、设备名称、到货地址、发货地址、日期和其它标记。

2)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包装上应注明所使用设备的名称、位号;辅件若在分开运输时须标明设备的名称、位号。

3)在设备的适当位置装订铭牌。铭牌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设备铭牌上的字迹应清晰。

设备铭牌至少要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和型号、用户的设备位号

卖方厂名、制造序号及出厂年、月、日

功率及机组的其他技术性能

4)整机供货,可按运输要求分解装箱。

14.  项目进度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再10日装置调试完成,达标达产。

15.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瑞阳  0317-2138085

附图(cad):

1.    界区划分图

2.    首页图

3.    现场安装位置平面布置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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